惠山区政务服务网
我要交物业维修资金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
实施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65号)第七条、第十条

《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第五条、第八条

2
申请方式

(一)办事大厅申请: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三楼住建窗口)

(二)网上申请:江苏政务服务网惠山区综合服务旗舰店

http://wxhs.jszwfw.gov.cn/

3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4
办理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以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出售公有住房时,应当一次性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5
申请材料

(一)办事大厅申请

1.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名称

来源

渠道

数量

材料

形式

现场核验标准

备注

1

项目实测报告

测绘公司

1

纸质

核验原件,递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项目维修资金缴纳清册

申请人自备

2

纸质及电子版

确保楼栋号、房号、面积、应缴金额等数据准确

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网上申请

1.申请人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名称

来源

渠道

数量

材料

形式

受理标准

备注

1

项目实测报告

测绘公司

1

电子图文

原件扫描打包上传,电子图文需确保清晰

网上预审通过,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递交材料

2

项目维修资金缴纳清册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图文

原件扫描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确保楼栋号、房号、面积、应缴金额等数据准确

网上预审通过,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递交材料

6
办理时限

法定1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