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七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第十一条第一款
(三)《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第四次修正) 第六条第一款
(一)办事大厅申请: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三楼水利农机窗口)
(二)网上申请:江苏政务服务网
(/jszwfw/qlqd/deptlist.do?webId=36&type=&deptid=320206SL#fw_jump)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1、在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内。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规划等专业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
(一)办事大厅申请
1.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来源 渠道 | 数量 | 材料 形式 | 填报需知 | 备注 |
1 | 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案及位置、界限审批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4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空白样表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或属地水利农机站、办事大厅领取 |
2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委托书填写规范,有明确的委托单位受和委托人委托权限和期限和明确。由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样本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3 |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1份 | 纸质 |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 样本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4 |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所有的申请材料应都为A4纸张大小,超过A4规格的各类图纸应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 )折叠成A4大小,有装订边的图纸折叠后必须留出装订边,图纸折叠后标题栏必须在向上翻出,在折叠后图纸的右下角,以便查阅。文件材料单册厚度不超过150px。 | 样本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5 | 《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一般项目)或《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重要项目)的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或《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所有的申请材料应都为A4纸张大小,超过A4规格的各类图纸应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 )折叠成A4大小,有装订边的图纸折叠后必须留出装订边,图纸折叠后标题栏必须在向上翻出,在折叠后图纸的右下角,以便查阅。文件材料单册厚度不超过150px。 | 样本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6 | 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1份 | 纸质 |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 样本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7 | 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排水(污)口设置申请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1份 | 纸质 |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 样本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8 | 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
2.申请人提供的现场核验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材料 来源 | 数量 | 是否信息共享 | 现场核验标准 | 备注 |
1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1份 | 否 | 身份证真实有效 |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
2 | 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1份 | 否 | 身份证真实有效 |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组织单位证明文件 | 市监局核发 | 原件1份 | 否 | 真实有效,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
(二)网上申请
1.申请人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来源 渠道 | 数量 | 材料 形式 | 受理标准 | 备注 |
1 | 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案及位置、界限审批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电子图文 | 1.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2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 公安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身份证真实有效。 2.电子图文清晰。 | |
3 | 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委托书申请人自备、身份证公安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委托书填写规范,有明确的委托单位和委托人委托权限和期限。 2.身份证真实有效。 3.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4 |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2.电子图文清晰。 | |
5 |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所有的申请材料应都为A4纸张大小,超过A4规格的各类图纸应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 )折叠成A4大小,有装订边的图纸折叠后必须留出装订边,图纸折叠后标题栏必须在向上翻出,在折叠后图纸的右下角,以便查阅。文件材料单册厚度不超过150px。 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6 | 《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一般项目)或《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重要项目)的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或《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所有的申请材料应都为A4纸张大小,超过A4规格的各类图纸应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 )折叠成A4大小,有装订边的图纸折叠后必须留出装订边,图纸折叠后标题栏必须在向上翻出,在折叠后图纸的右下角,以便查阅。文件材料单册厚度不超过150px。 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7 | 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2.电子图文清晰。 | |
8 | 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排水(污)口设置申请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2.电子图文清晰。 | |
9 | 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纸质件与电子件完全一致,并由申请单位或材料编制单位盖章。 2.电子图文清晰。 | |
10 | 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 公安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身份证真实有效。 2.电子图文清晰 | |
11 | 营业执照副本 | 市监局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 真实有效,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