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国务院第98号令)
(二)《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
(三)《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7号)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1)受理报检后,分析疫情,明确检疫要求,确定现场检疫时间;
(2)按《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不合格的,下达《检疫处理通知单》;
(3)《植物检疫证书》按一车(即同一运输工具)一证核发;
(4)根据以下之一条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a)对从无《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中所列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县调出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经核查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b)凭有效期内《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有效期内中转换的原《植物检疫证书》,经核查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c)根据现场检疫结果,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d)根据室内检验结果,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e)根据除害处理后的检验结果,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对产自于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属木材及其加工品,确认经取得松材线虫病除害处理资格的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后,经检疫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9)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森林植物生产经营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一)办事大厅申请
1.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来源 渠道 | 数量 | 材料 形式 | 填报需知 | 备注 |
1 | 原《植物检疫证书》(调运)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 |
2 | 《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 | 林业部门 | 原件1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 |
3 | 《产地检疫合格证》 | 林业部门 | 原件1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 |
4 | 《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4 | |
5 |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森林植物生产经营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
2.申请人提供的现场核验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材料 来源 | 数量 | 是否信息共享 | 现场核验标准 | 备注 |
1 | 负责人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1份 | 否 | 身份证真实有效 |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
2 | 营业执照副本 | 市监局核发 | 原件1份 | 否 | 真实有效,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
(二)网上申请
1.申请人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来源 渠道 | 数量 | 材料 形式 | 受理标准 | 备注 |
1 | 《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2 | 负责人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身份证真实有效。 2.电子图文清晰。 | |
3 | 营业执照副本 | 市监局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 真实有效,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
4 | 《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5 | 《产地检疫合格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6 | 原《植物检疫证书》(调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7 |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法定15个工作日,现承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