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江苏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办法》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1)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2)种子检验仪器和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3)林木种子经营场所的照片、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4)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5)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6)申请领取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自由品种的证明或选育目品种的情况介绍;
(7)申请领取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供具有林木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的证明;
(8)种植经验满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由种植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部门提供证明。
(9)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一)办事大厅申请
1.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来源 渠道 | 数量 | 材料 形式 | 填报需知 | 备注 |
1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空白样表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下载或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
2 | 种植资质证明(5年以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由种植所在乡镇农业部门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
3 |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企业章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 |
4 | 林木种子生产用地租赁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纸质 |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申请人提供的现场核验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材料 来源 | 数量 | 是否信息共享 | 现场核验标准 | 备注 |
1 | 负责人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1份 | 否 | 身份证真实有效 |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
4 | 营业执照副本 | 市监局核发 | 原件1份 | 否 | 真实有效,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
(二)网上申请
1.申请人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 名称 | 来源 渠道 | 数量 | 材料 形式 | 受理标准 | 备注 |
1 |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2 | 负责人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身份证真实有效。 2.电子图文清晰。 | |
3 | 营业执照副本 | 市监局核发 | 1份 | 电子图文 | 1. 真实有效,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
4 | 林木种子生产用地租赁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5 | 种植资质证明(5年以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6 |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子图文 | 1、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与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2、电子图文清晰。 | 网上预审通过后,需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通过邮政寄递、代办、或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
法定20个工作日,现承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