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一、 本人至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地址:无锡市惠山大道108号一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无锡公安微警务-出入境证件办理支持预约申请
一、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立即受理
(一)本省户籍居民及申请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按要求出具单位意见。
3、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应当由一方监护人(父或母)陪同申请。还需提供申请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
(二)外省户籍居民及申请材料:
凭《居住证》、社保等跨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不适用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1、凭居住证办理的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在本市登记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3)未满16周岁申请人应当由一方监护人(父或母)陪同申请办理。还需提供证明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
2、其他外省户籍可以办理的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省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双方亲属关系证明。
(2)、非本省户籍的就业和大专以上院校就学人员。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就业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无锡市连续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就学人员提供就读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非本省户籍的就业和大专以上院校就学人员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需提供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亲属(监护)关系证明、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暂住证等;就业人员配偶及子女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就业人员在无锡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就学人员配偶及子女提供该就学人员就读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材料核验标准:1、原件;2、真实、合法、有效;3、无涂改、字迹清晰可辨识;4、材料记载信息一致。
本省户籍居民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20天。加急按法定情形5个工作日,如看病、奔丧、开学临近和紧急商务、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2.计价格【2000】293号;苏价费【2002】224、苏财综【2002】90号
3.价费【1993】164号;计价格【2002】1097号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1.护照 | 每证 | 160元 |
2.护照换发 | 每证 | 160元 |
3.护照补发 | 每证 | 160元 |
加注 | 每证次 | 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