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政务服务网
我要办门头店招广告审批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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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三)《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二十五条;

(四)《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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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一)办事大厅申请: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三楼城管局窗口)

(二)网上申请: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x.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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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一)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
办理条件

申请本事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二)符合《无锡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规划》及市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门头店招设置的规范;(三)符合道路包装出新整体规划设计要求,与建筑物及周边街景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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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办事大厅申请

1.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名称

来源

渠道

数量

材料

形式

填报需知

1

行政审批流程表原件

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

1

纸质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

2

书面申请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纸质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加盖公章。

3

公共安全承诺书或保险材料或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鉴定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

纸质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加盖公章。

4

利害关系人同意书,商标注册许可证或授权书,加盟协议

申请人自备

1

纸质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加盖公章。

5

有效产权证及租房协议(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

纸质

  加盖公章。

6

现状图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纸质

加盖公章

7

实景效果图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纸质

加盖公章

 

2.申请人提供的现场核验材料:

序号

名称

材料

来源

数量

是否信息共享

现场核验标准

备注

1

负责人或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公安部门

原件

1

身份证真实有效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件

1

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不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由提供人盖章或签字确认

 

(二)网上申请

1.申请人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

序号

名称

来源

渠道

数量

材料

形式

受理标准

1

行政审批流程表原件

网上下载

1

电子

图文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电子图文清晰。

2

书面申请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电子图文清晰。

3

公共安全承诺书或保险材料或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鉴定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电子图文清晰。加盖公章。

4

利害关系人同意书,商标注册许可证或授权书,加盟协议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电子图文清晰。加盖公章。

5

有效产权证及租房协议(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电子图文清晰。加盖公章。

6

现状图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电子图文清晰。加盖公章。

7

实景效果图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电子图文清晰。加盖公章。

8

负责人或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电子图文清晰。加盖公章。

9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申请人自备

1

电子

图文

电子图文清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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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大厅申请

承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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