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
区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区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4
区公安窗口:公章刻制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5
到属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6
到房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申请取得《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登记证》;
10
区国、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