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1)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区环保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 区消防窗口: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区城管窗口: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字号、门头店招、标志等标牌、公示牌。